張家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的通告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8號)精神,推進“互聯(lián)網+不動產登記”工作,切實提升不動產登記便企利民服務能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主要包括電子不動產權證書和電子不動產登記證明,加蓋電子印章的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和證明與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書和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正式啟用后,不動產登記機構原則只發(fā)放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和證明(包括出具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等),如確有需要,當事人可申請核發(fā)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書和證明。
三、加蓋電子印章的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和證明可以作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依據(jù),有關單位和部門不得再要求當事人提供紙質證書或證明。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和證明所記載的事項,應與不動產登記薄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動產登記薄為準。確屬不動產登記薄記載內容有錯誤的,當事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更正登記。
五、不動產權利人可登陸“張家界市不動產”官方網站或微信公眾號查看和下載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房屋中介機構等用戶可登陸“張家界市‘互聯(lián)網+不動產登記’服務平臺”查看和下載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
六、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使用者可掃描電子證書的二維碼在線核驗電子證照的有效性和真實性。
七、本通告市本級(含永定區(qū))自2020年9月20日正式施行,武陵源區(qū)、慈利縣、桑植縣具體施行時間由區(qū)縣另行通告。
張家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