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陳永超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龍顯雄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楊桅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征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郭旻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吳波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唐珍枝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郭伏華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陳蔚宇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王波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羅世發(fā)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廖帆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趙曉燕的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